屏東地檢署偵辦崁頂鄉農會選舉賄選案,其中參選農會代表的陳姓候選人,涉嫌以現金買票,檢察官楊士逸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偵辦,經詳實蒐證後,傳喚陳男、蘇姓樁腳及選民等11人到案釐清案情,並查扣賄款4000元,偵訊後檢察官諭知陳男5萬元交保,蘇姓樁腳則被聲請羈押禁見。
檢察官22日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及內埔警分局,針對陳男住處執行搜索,相關人員共11人到案釐清案情,案經檢察官訊畢後,認蘇姓樁腳涉嫌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現金,涉嫌違反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擴大追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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