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知名的檢舉魔人「蘇大媽」蘇姓婦人,3年前大鬧台南市中西區某診所被依醫療法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原本台南地檢署准許分3期繳納罰金,但因她違反與檢方的約定持續濫訴,檢方決定撤銷易科罰金,改令其服刑,但她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聲明異議,二審以此案已於今年元月駁回確定,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則,9日從程序上裁定駁回。換言之,檢方撤銷罰金令其服刑的決定有理,經扣除已繳的第1期罰金,蘇婦將入獄服刑100天。
據查,蘇婦牽扯的檢舉糾紛高達上千件,光控訴公務員瀆職就有300件,濫訴行徑不僅惹怒公務員,連民眾也看不下,甚至還有民眾為表達不滿,特別成立蘇女專屬臉書粉絲頁,追蹤拍攝對方出沒的地點。
2018年9月蘇婦大鬧中西區某復健科診所時,因與醫護人員言語衝突,被診所退掛號、拒看病,她拿手機拍攝並咆哮醫療人員,並要求主管出面,還與其他病患發生口角,經診所報警後,直接被逮法辦。
經檢方依違反醫療法提起公訴後,一、二審判處蘇婦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台南地檢署通知蘇婦執行時,因罰金高達15萬1000元,蘇以經濟能力不佳為由央求分期付款,檢方也准許分3期繳納,但要求她必須收斂濫訴、滋擾行為;不料,檢方事後發現蘇婦仍未收斂,還多次在台南地檢署內咆哮、拍打櫃台、申告法警涉嫌強制罪,被認定毫無悔意,決定撤銷易科罰金,令其服刑。對此,蘇婦不服提出聲明異議,一審先裁定駁回,二審再於今年元月29日裁定駁回確定。
蘇婦仍不服,不僅再向二審聲明異議,又對被判刑確定的醫療法案件,再以「聲請保全證據及調109年12月22日申告兼陳情筆錄」等事由,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二審9日以聲明異議案已於今年元月駁回確定,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則,從程序上裁定駁回;其餘抗告則以無理由駁回,並令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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