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環保志工陳盡川所有的「金合全66號」船舶於去年10月間遭縱火燒燬,全案澎湖地檢署11日偵查終結,許嫌等6人共同涉犯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被害人陳盡川為從事海洋生態保育志工,協助執法單位為情資預警、巡邏埋伏或協力出海,卻因此招致兩名許姓嫌犯等漁民心生不滿。

嫌犯為避免非法捕撈行為持續遭監控取締,竟共同謀議以集資方式雇人燒燬陳盡川的「金合全66號」,教訓被害人使其無船可用。

許嫌邀集郭嫌、陳嫌、蔡嫌等人共謀放火燒船計畫,109年10月16日凌晨1時許,駕車前往「金合全66號」船舶所在位置,將破布置於船艏甲板處,潑灑汽油燒船,同日凌晨2時32分許,民眾發現報警,幸撲滅火勢。

警方迅速破案,許嫌2人集資雇凶縱火,於事後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且到案後均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更拒絕供出其他幕後金主,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郭嫌、陳嫌、蔡嫌、陳嫌等人雖曾一度否認,終究坦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予以適當刑度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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