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海輕軌第二期藍海線工程規畫行經淡水水岸,「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質疑,淡水渡船頭旁有座108年歷史燈杆,恐因工程遭受破壞,日前已提報文化資產,爭取保留;捷運局回應,燈塔若涉及文資保存會依法辦理,此外,金色水岸寬度多為15米,燈杆路段僅留11.4米可供輕軌通行。
淡水金色水岸渡船頭旁,有座108年歷史的燈杆,雖引導船隻入港功能被取代,「彩虹燈杆」仍被視為重要地標;新北市捷運局推動淡海輕軌第二期藍海線,18日會勘釐清燈杆權屬,遭「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質疑,未通知文化局,不尊重文化。
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指出,高約13米渡船頭燈杆曾發出紅定光,與淡水鼻頭街山崙另一座綠定光燈桿,一同引導船隻出港與歸航,但鼻頭街綠定光燈桿早已拆除,目前僅存渡船頭燈杆見證淡水港口歷史發展,地方目前已提報燈杆為文化資產,爭取原地保留。
新北市捷運工程局綜合規畫科長梁俐霜表示,燈塔目前非公告歷史建物或古蹟,18日會勘是為確認路線沿線設施權屬,因此僅通知相關單位,基本設計階段時,會辦理文化資產調查,民眾已提報文資部分,若涉及文資保存會依程序辦理;此外,金色水岸寬度多為15米,但燈杆路段僅須留11.4米,可供輕軌通行,設計階段會釐清維管權屬及功能,評估移設或原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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