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擔任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總發言人的王淺秋,指控駐日代表謝長廷成立的「新文化基金會」領政府補助培養網軍,還開課教導「假扮韓粉」,遭基金會提告求償百萬,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為王的言論內容基於公益,屬可受公評公事,判她免賠。可上訴。

新文化基金會提告主張,工作隊成員去年5月14日在「新文化青年工作隊」臉書網頁張貼圖文反諷韓國瑜的支持者,但王淺秋在開記者會指控他們使用政府部門補助打擊異己,在網路平台專門且長期教學反串假韓粉,王女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台北地方法院判王女免賠,新文化基金會提上訴,高院認為,王女言論是依基金會申請政府部門補助,長期舉辦營隊,且營隊性質有以訓練政治人物為目的者,又針對總統選舉在臉書網頁張貼系爭圖文之事實,據以就攸關公眾利益之事而為評論。

高院指出,無法認定王淺秋的言論有何實質之惡意,新文化基金會主張名譽權被侵害,並無理由,駁回請求,王女免付100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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