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碩士人夫長年在大陸工作,沒想到,2018年間在家使用電腦放影片給小孩看時,意外發現妻子外遇4名男子,還與其中一位男子大戰至少75次,炮跡遍布全台各地,此外,妻子與小王的激情對話極度鹹濕,人夫不甘被綠,憤而向妻子與小王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妻子於2006年結婚,長年在大陸工作;2018年9月間返家幫子女使用電腦播放卡通,赫見妻子與另外4名學歷高中、高職、碩士、高中的男子親密對話以及照片,包括性行為次數、身體反應狀況、避孕等,不甘妻子在他努力工作之際外遇偷情,憤而向妻子與四名小王提起賠償。
法官勘驗人夫所提供之人妻與吳姓小王的對話紀錄,發現對話極其鹹濕,不僅仔細形容性行為的聲音,包括:「噗噗噗噗」、「又香又濃溜溜」;此外還有許多飽含性暗示的詞語,包括:「看老衲的降魔棒」、「請好好的鞭打我」、「周末就要來射妳」、「把屋頂射破」等。
但妻子與4名小王共同委任律師主張,證據取得不合法,且無法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且資料經過變造等主張,但判決指出,碩士男取得對話紀錄、照片的方式,與妻子、小王的隱私權,碩士男並無踰越比例原則,且對話紀錄多是數年前的資料,難以變造。
台北地院日前結審,法官指出,侵害配偶權不以通姦行為為限,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行為,就算破壞婚姻,構成侵害配偶權利的侵權行為。並依侵權時間長短、程度以及小王的社經地位,判決妻子需與小王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分別賠償35萬、3萬、5萬、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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