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日清晨5時許,26歲高姓男子疑超速駕駛行經國道3號北向31公里安坑路段,見前方有警車設崗,遂緊急煞車減速,導致車輛失控衝撞外側護欄,由於高男未繫安全帶,頭部遭受重創,現場即喪失生命徵象,雖緊急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無奈仍告不治,高男無酒駕情事。
國道警方呼籲,行駛國道未繫安全帶,發生事故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民眾應培養良好習慣,不論駕駛或前後座乘客,上車應立即正確繫上安全帶,未繫安全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行車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道路速限遵循標誌標線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及降低事故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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