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近5年持槍犯罪案件中,以持用「改造槍枝」犯案居多,高達9成提供作案槍枝主要來源。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從今年1月起,陸續於雲林縣、屏東市、台南市、新北市等,查獲4處非法改造槍械、逮捕6人,並取出6把改造槍械及大批改造工具,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23歲的桃園天道盟陳姓男子,於今年4月間,委由雲林地區林姓幫派父子,持改造手槍1枝、子彈4顆販賣;警方循線逮捕42歲、22歲的林姓父子後,溯源到桃園逮捕天道盟正義會的陳男到案。
刑事局偵6大隊第5隊長薛昇旭說,警方利用大數據分析,於今年1月間會同高雄市警局,破獲24歲李姓男子非法改造槍械;查扣改造槍枝2枝,小型土造炸彈3個、子彈19顆、彈頭48顆、研磨機、鑽尾、砂輪機、固定鉗、電鑽、電鑽支架等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警方於今年3月18日會同台南市警察局,查獲34歲的劉姓男子到案,查扣非制式手槍1枝、貫通槍管1枝、子彈4顆、電鑽1台及研磨器1台等,改造槍枝工具1批等證物。
中打於5月7日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查獲28歲的陳男到案,查扣改造手槍2枝、槍管1枝、子彈19顆、撞針8枝、子彈半成品1批、車床、電鑽、鑽尾、砂輪機、固定台、攻牙鉗、分度盤及研磨棒等改造工具1批及安非他命0.31公克等證物。
薛昇旭強調,非法槍彈為暴力犯罪亂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現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於去年06月10日修正,針對改造及持有改造槍械已提高刑責到5年以上,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秉持「肅槍不手軟」、「槍1把1把查,人1個1個抓」原則,持續追溯槍枝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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