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蘇宥人指出,GMT的制度設計還有很多尚待釐清之處,諸如:GMT稅率之高低、其與CFC等既有制度之共同相處方式,以及計算稅率及稅基方式等,將對於跨國企業每年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有深遠影響。
另在GMT制度開始進行後,各國是否完全按照OECD規範實施,且GMT是否僅在最終母公司層次適用,還是連中間控股公司亦須申報繳納等,也將大幅影響集團未來稅務遵循之成本及複雜度。
在拜登當選美國總統後,美國政府開始積極推動全球最低稅負制,並表示希望將其稅率定為21%。然而,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討論,相關稅率則集中在10%至15%區間,拜登政府也有所讓步,表示將接受15%以上作為全球最低稅率。
G7財長會議於2021年6月5日初步同意將GMT稅率訂在15%,但仍需獲G20、OECD等進一步支持。
舉例來說,若最終經OECD認可的GMT稅率為15%,某集團總部設於參與GMT的A國,並在稅率為11%的B國設立子公司,則A國將要求該集團補繳(15%-11%)= 4%最低稅負,亦即海外所得來源國稅率與全球最低稅率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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