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已婚吳姓醫師人夫色膽包天,不顧妻子在旁,竟然在KTV與自家房間裡,偷拍研究所女同學的私密處,直到某日妻子在硬碟中發現丈夫的無恥行徑,氣得告訴受害女同學,此事才曝光,最高法院今(24日)依乘機猥褻罪將吳男判刑7月,須入獄服刑。

據了解,吳男2011年在北部某醫學院大學攻讀碩士時,常帶妻子與同學到KTV歡唱,有次趁老婆與一名女同學有喝醉,竟然偷拍女同學裙底風光,還有一次女同學喝醉到家中與妻子睡同床,再趁2人熟睡潛入房內,拍攝女同胸部及下體。

相隔7年之後,吳妻在公婆的家中發現一顆行動硬碟,打開一看,竟是丈夫在KTV與房間裡,偷拍女同學的不雅照片,因為無法容忍丈夫做出這種事,決定大義滅親,提供硬碟裡的照片給受害女同學當提告證據。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女同學得知後身心遭受打擊,常常半夜驚醒,承受極大痛苦,只要想到就哭,決定對吳男提告求償500萬精神撫慰金。一審時,吳男辯稱有拉開女同學的內褲偷拍,但沒有用手觸摸,並不構成猥褻罪,但願意賠償70萬元,希望法官給予緩刑。

最高法院認為,吳男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與獲得原諒,最後維持歷審見解,在KTV包廂偷拍部分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在家中拍攝女同學胸部及下體部分,依乘機猥褻罪判刑7月,全案定讞,須坐牢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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