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李姓男子日前駕駛砂石車載運1整車廢土,企圖偷偷載往頭屋田窩山區傾倒,卻在苗14之1線撞見在轄區巡視的苗栗警分局長楊贊鈞,當場攔獲通報環保局派員到場,認定有違法傾倒的事實,李姓駕駛及羅姓地主均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區域計畫法函報各主管機關裁罰。
苗栗警察分局月前曾接獲民眾報案檢舉,指稱頭屋鄉內遭人傾倒廢棄物,影響周邊環境及民眾權益,立即派員並會同苗栗縣環保局人員趕往稽查,發現頭屋鄉二岡坪及茄苳段等2處所,遭人堆置大量的營建廢棄物,經追查發現係劉姓男子所為,警方詢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經查,劉嫌都是向年長的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藉辭免費幫忙整地,將營建廢棄物,運來傾倒棄置,結果遭地主或附近民眾發現報案,劉嫌到案後坦承未取得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自6月中旬開始載運營建廢棄物,每車載運量約50米,獲利數10萬元。
警方提醒,不法清運業者常以免費幫忙整地名義,與地主簽立相關契約,實際從事傾倒廢土情事,警方特別呼籲鄉親未經合法申請,逕自提供土地供棄置或回填土方,恐將違反或觸犯相關行政及刑事法規。閒置土地應設置圍籬、圍牆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善盡土地管理維護義務,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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