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劇「火神的眼淚」真實呈現緊急車輛爭取救災救人時間,常需穿越紅燈,導致救災人員及用路人險象環生,花蓮縣政府日前選在緊臨花蓮慈濟醫院旁的路口,試辦「緊急車輛優先警示系統」,提醒用路人注意路口是否有車輛正執勤緊急任務外,更能使其提早變更行車動向禮讓緊急車輛,保障雙方行車安全。
依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緊急車輛如消防車、救護車執行任務,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號誌指示之限制;不過路上曾出現用路人因未多加注意,阻擋緊急車輛行車動線外,也有在路口相撞的事故發生。
縣府建設處指出,以往用路人需透過緊急車輛告警聲音判斷來車方向,不過可能因車窗緊閉而忽略,以致路上險象環生。「緊急車輛優先警示系統」是透過智慧交控系統的電子標籤與人工智慧影像辨識雙重方式,偵測緊急車輛,再配合資訊面板、告警蜂鳴喇叭及爆閃燈,提醒用路人緊急車輛來車方向。
建設處今年5月選在慈濟醫院旁的中山路及中央路口作為示範路口,據統計,上線迄今,平均1個小時約有2車次緊急車輛,共約有3000車次緊急車輛告警;建設處表示,當緊急車輛來車方向觸動告警指示方向後,大多數用路人聽見路口聲響或是看到爆閃燈、資訊可變式面板有變化是,均會查看來車方向,並提早禮讓車道,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
建設處表示,未來將視執行狀況滾動檢討,同時也會研議在其他路口擴大試辦,盼緊急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透過智慧化偵測連動路口號誌控制系統,在通暢的交通下出勤,提升救災救護效能,同時也能提早提醒用路人,確保雙方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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