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疫情以來,我國限制新進移工入國,導致國內缺工頻傳,也傳出有部分廠商直接面試家庭看護工再透過三方合意轉換來洗工(跨業轉換),據統計,今年1至3月就有1023人洗工,相較去年全年的287人高出不少,甚至有移工以騷擾雇主、怠工等方式要求轉換,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要求就算三方合意的跨業轉換移工也得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並在一定期間未有同業僱主登記接續聘僱後,才能轉換至其他類雇主。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預告修工新增,如外國人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期間,未有同業的申請人登記接續聘僱者,才可跨業轉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現行規定無論同業或跨業轉換只要三方合意毋需透過公立就服機構備查,但如此準則公告,則同一工作類別的雙方與三方不用赴公立就服機構可以直接申請,但如轉換至不同工作類別還是要至公立就服機構,媒合確認後才能接續聘僱。

蘇裕國提及,至於準則中提及的「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期間」的時間長短目前仍在研議中。立法說明中則指出,「考量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亦有資訊揭露需要,將視勞動市場供需狀況,彈性調整第七項本部規定外國人由同一工作類別接續聘僱期間,並以令對外發布之。」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目前仍在預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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