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姓市民認為台北市某洗頭店有疫情,自行製作傳單「確診!!無良!!○○洗頭店」丟在路邊,被警方認定散布疫情假消息,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認為,董某是將傳單揉爛後才丟棄,應無散布犯意,遂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警方移送指出,董某未對疫情消息詳加查證,用電腦繕打、印制有「「確診!!無良!!○○洗頭店」等語的傳單,並於5月26日下午棄置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某巷內,供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播疫情謠言罪嫌。

警詢時,董某坦承製作傳單,但否認犯法,辯稱他將傳單捏爛丟棄,並沒有要給其他人看的意思。

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董某當時只是單純把傳單丟棄路邊,然後就離開,當時附近並無其他行人,難認有意圖供他人閱覽;另警方查扣的這幾張傳單,均呈皺褶、不平整狀態,也與董某辯稱捏爛相符。

檢察官認為,散播疫情謠言罪處罰對象,是指將不實訊息「故意」甚至「惡意」散布於眾,但捏爛、丟棄路邊的傳單就像垃圾,顯然無法取信於眾,因此認為不必再傳訊董某,直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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