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恩生醫科技公司財務部楊姓副理,因投資失利,竟將公司要給員工的薪資、獎金佔為己有,詐取2億2917萬多元,之後又謊稱資金調度,指使吳、游2名下屬篡改銀行與公司的歷史交易,士林地院日前宣判,楊姓副理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應執行徒刑7年,吳、游則依偽造文書罪,判處徒刑3月、5月,均緩刑2年。
仲恩生醫從事幹細胞研發,楊女擔任財務部副理,現已遭解聘,以打零工維生,2011年起利用製作每月薪資明細、績效獎金機會,浮報不實薪資、獎金,詐取公司財物,用來當作炒作股票的資金,直到2017年間,公司副總要求每月核對帳務,又與2名下屬,偽造銀行所提供的歷史交易明細,呈報給副總查看,後經公司發現異狀,向檢警提出告訴。
判決指出,楊詐取仲恩公司款項,又為了隱匿詐欺犯行,詐取2億元多元,雖在犯罪期間路許回補部分款項,仍有4957萬多元勝未歸還,宣告沒收,另外,吳、游員工,明知不能竄改銀行的交易明細,卻配合楊女偽造文書,法治觀念不足,判處徒刑3月、5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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