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刑警大隊科偵隊,破獲替多家網路博弈公司洗錢匯兌的「水房」,對外自稱是「某某PAY公司」提供線上金流轉帳及客服服務,不到半年金流匯款轉帳金額達35億元,台中警方偵辦此案時,利用全台首創的刑案證物履歷,現場將罪證立即建檔、不漏失。

警方在搜索過程中,現場桌上手機架的工作機及大陸銀行U盾,以及查扣的現金800萬元、手機49支、大陸銀行U盾70組、存摺、電腦主機、勞力士手錶、高級名車等證物及犯罪所得。現場偵查人員清點完,贓證物逐一貼上「QRCod證物標籤」並拍照上傳雲端,立即完成證物扣押、建檔記錄。

台中警察局表示,率全國警察機關之首創建「刑案現場搜扣證物數位履歷系統」,將各類刑案證物之搜索扣押及保存運送送驗入庫等紀錄程序環環鏈結並予以「系統化」、「自動化」及「雲端化」,減免人為疏失,降低弊端風險。

警方指出,一般刑案證物從搜索扣押、封籤運送、送驗鑑識、運送保管、點交入庫、開庭檢視、銷毀發還,過成經歷不同經手人、機關單位、保存處所、或證物狀態,每個環節的交接人、檢驗師、法醫師、鑑定人、保管人,其照片及影像紀錄、檢驗結果,可能蘊藏證物背後代表的案件關鍵秘密或案發過程的真實故事。

警方說,在現場進行扣押與「QRCode證物標籤」綁定取號的同時,證物在案件和系統內就有了不可改變的「數位身分證」,所有資訊立即同步雲端資料庫,即可完整紀錄證物從開始到結束的旅程故事。

警方指出,在扣押程序、系統流程及安全管控機制的證物履歷,即可讓每件證物在法庭上,確保真實,若發生遺失、堅守自盜或有異常情形時,可提供詳實完整的監管及歷程紀錄追查掌握,降低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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