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髮型設計師去年趁幫國中學妹燙髮加護髮時,自後方強摟摸胸,事後學妹控告張涉嫌強制猥褻,檢察官因監視器拍到張與學妹有說有笑,一度不起訴,但學妹提再議,高檢署將案件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後,檢察官發現被害人其實曾多次推拒、閃躲,是怕激怒張才強顏歡笑,9日逆轉改將張男起訴。
檢方調查,張男去年5月間,因網路聯繫上學妹,學妹因張男從事髮型設計,決定幫學長捧場,請學長燙髮、護髮。
沒想到張為學妹護髮時,多次從後方伸手摟抱學妹,學妹幾次閃躲起身,被張男拉過去坐在大腿上,學妹事後控告張男強制猥褻。
檢方庭訊時,張否認毛手毛腳,辯稱當天和學妹聊得很開心,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認為2人全程有說有笑,張罪嫌不足,予不起訴。
學妹不服,向高檢署提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檢方二度勘驗監視畫面,認定被害人身體前傾閃躲,也曾推開張男雙手,且被害人事後也把這段不愉快經驗記在個人行事曆上,採信被害人說法,依法起訴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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