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7月23日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以及7月29日提出的「離岸風電選商機制規劃(草案)」,其中將北方三島劃為敏感區,但西部近海區域卻未劃設,有漁民今天出席環團記者會大嘆,「同島不同命」,呼籲應把台灣西海岸包括澎湖周邊8海浬內、水深30公尺以內的區域,都應該劃入高敏感區,保護近海生態,也為近沿海小型船筏的漁業保留一線生機。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提出,所有的風場開發只要跟漁場有所重疊,開發業者有責任提出與漁業共存的風場設計,保障漁民在離岸風場海域內自由進出與捕撈作業的權利。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指出,近岸海域因陽光照射充足、營養物質充分,故生態豐富,是台灣西部海域家計型漁業的核心漁場。因此,漁環中心主張《海岸管理法》應採納漁業署於立法院公聽會時所提,「離岸風場設置於近岸海域對漁民作業及生計影響甚鉅,建議開發範圍應外移至距岸15公里(約8海浬)外」,嚴格管制、以禁止開發為原則。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指出,完善的海洋空間規劃是國際趨勢,能源局頒布的「要點」,缺乏海洋空間規劃的全方位考量,應借鏡如歐洲國家進步的海洋空間規畫政策概念,補足台灣海洋政策的不足;而澎湖是傳統漁場與生態非常豐富之處,即使從文化資產角度來看,其周邊海域有近百艘沈船是重要文化遺址尚未得到周全的調查,在「要點」中卻未被提及,顯示能源局對於各縣市海域利害相關的諮詢嚴重不足,呼籲政府的離岸風電政策應當放慢腳步。

#規劃 #海域 #敏感區 #生態 #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