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司法史上罕見遭判死定讞的女死囚,是「驚世媳婦」林于如,她因為沈迷賭博欠債,竟殺自己的親生母親及婆婆詐保,之後再毒殺親夫,8個月內凶殘殺死3名至親;法官認為她天理難容,人性既泯也無教化可能,在2013年將她判死刑定讞,但至今仍未執行槍決。
38歲的林于如,因沉迷六合彩負債累累,2008年底,她回台南的娘家時,將親生母親從2樓推下樓梯後逃逸,其母送醫不治,林于如借此詐領保險理賠金500多萬元。
隔年5月,林的婆婆因身體不適送醫治療,林女認為有機可乘,竟將安眠藥、去水醋酸鈉等注射到婆婆的點滴中,導致婆婆死亡。2個月後,她的丈夫劉宇航身體不適就醫,林于如在點滴中加入農藥、甲醇等毒物,致劉中毒死亡。
林于如毒死親夫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認為疑點重重,向警方報案,經檢警深入追查,才發現她竟為詐領保險金,先後謀殺3名親人。
這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案,法院審理期間,林于如在獄中得知夫家無力代扶養8歲幼子時,考量她可能面臨死刑的命運,希望失去雙親呵護的兒子,送往國外由善心人士撫養長大,避免幼童因承受家庭人倫悲劇,身心受創。
最高法院經生死辯後,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劉男因外遇、家庭暴力或其他不當的行為,促使林女為此殺人奪命。她殺夫過程冷靜,為避人耳目,還要求將劉轉入單人病房,事先備妥犯案的藥水及針筒,以遂其殺人計畫,據此,實難認定她智能不足。
林女殺死母親、婆婆詐領保險金部分,最高法院以她符合自首要件判決無期徒刑,但毒殺親夫部分,最高法院斥責她短時間內連續殺害3名至親,她因貪欲泯滅天良,所為天理難容,如不處極刑不符社會對公理正義的期待,將林女判死,全案定讞。
之後,林于如為求免死,以兩公約規定不得將精神障礙判死為由,聲請釋憲欲翻案,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終審判處林死刑,並未認定她有精神障礙可減刑情況,決議不受理。
林于如判死定讞後,法務部陸續有執行槍決死囚,但她的部分未被排入優先執行名單,從2013年判死定讞至今仍未伏法。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群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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