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賣家表示,出售29年的中古屋,為了讓買家有好的觀感,整間重新粉刷,沒想到點交時,買方竟用一個理由要求再付5萬元修繕費用,讓她當場傻眼,直呼簡直是惡夢的開始,因此發文詢問「只能任她宰割嗎?」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都建議「硬起來」。
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指出,出售28至29年的中古屋,因為撕下壁貼後,用除痕清潔劑也清不乾淨,為了讓買家有好的觀感,整間重新粉刷,強調並不是為了掩飾瑕疵。
原PO表示,日前買家發現房屋某處有2公分左右的壁癌,天花板也有幾個小泡泡疑似壁癌,因此她馬上答應請油漆公司處理,後來買家又說廚房放置冰箱後面的瓷磚約有30公分面積凸起不到0.5cm,她請專業師傅去估價後同意花4千元修繕。沒想到買方又請了別的師傅去估價,除了說那塊微凸的部份以後可能範圍會越來越大,所以要整面換新,還說有許多小地方的瓷磚敲起來也有空心的聲音,所以要求給付5萬元的修繕費用,才願意完成點交。
原PO無奈表示,簡直是惡夢的開始,當初全屋粉刷已經花了將近5萬,現在又被要求5萬,對他們來說有很大壓力,而且認為瓷磚並無外觀上的損壞或裂痕,而買家卻用「敲起來像空心」的理由來要求瑕疵賠償,造成她極大的壓力和恐懼,因此想詢問大家「真的只能任她宰割嗎?」
貼文一出後引起熱議,網友紛紛回應「不是都現況交屋嗎」、「妳5萬多花的」、「中古屋要求跟新屋一樣?」、「不要讓他得寸進尺」,不少網友都覺得面對這種人,態度應該要硬起來。有內行人指出,民法的瑕疵擔保一般指的都是重大瑕疵擔保,其他狀況只要堪用即可,畢竟是中古屋不是全新的成屋,建議拿這一點去跟買方訴求,要求按照合約的時間進行交屋手續,不然就是對方違約。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