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蔡姓男子與妻子結婚15年,去年1月開始,蔡男妻子前往飲料店工作,蔡男9月接獲不明人士傳訊告知,得知妻子與飲料店另名工讀生有曖昧關係,並在妻子手機發現「用手揉我的蛋蛋袋」、「我還想過火車便當」等露骨對話,10月即與妻子協議離婚,並向第三者劉姓男子提告,新竹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判劉男因侵害配偶權,因賠償蔡男45萬元。

蔡男與前妻自2006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並擔任工程師照顧家庭。其前妻為了貼補家用,2020年1月到9月前往1間飲料店當工讀生,並和劉姓男子成為同事。未料去年9月間,蔡男接獲不明人士傳訊告知,他的太太與另名相差10歲的男子出雙入對,提醒蔡男留意婚姻狀況。

蔡男因此查看前妻手機,發現前妻早在5月間,就與劉姓男子相約,蔡男前妻對戀情坦承不諱,2人於去年10月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則由劉男所有。但蔡男卻因前妻與劉男對話內容親密、露骨,導致痛苦不堪,甚至需借助藥物才能入睡,一度有輕生念頭,向劉男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並求償100萬元。

蔡男向法官出示對話等紀錄,內容包含「我喜歡昨天晚上,在你家洗澡、穿著你的T恤、睡前和你聊天,睡醒還可以抱抱,我想要永遠這樣」,甚至還有性愛的描述字句如「用手揉我的蛋蛋袋」、「我還想過火車便當」、「下次抱起來爆幹」等語。

劉男雖然主張對話紀錄可以偽造,無法從對話中得知蔡男前妻已婚、有小孩等與,但法官還比對對話紀錄與劉男打工的班表,確認對話為其所有,認定劉男所為侵害蔡男的配偶權,且劉男還就讀研究所,具有高知識及社會地位,應知所做所為會破壞蔡男家庭。不過因蔡男的收入為劉男的4.4倍,名下還有不動產,因此認為蔡男求償100萬過高,判劉男應賠償蔡男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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