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為110年11月1日起,起運地或產地為越南等10國東南亞非洲豬瘟疫區之空運進口快遞貨物,除文件類外不得併袋通關。

第二階段則是除文件類及第1階段公告不得併袋通關貨物外,自110年12月1日起併袋件數不得逾20件,自111年2月1日起不得逾10件。

第三階段為全面取消併袋,實施日期將視前兩個階段實施情形滾動調整。另為利推動取消併袋通關措施,海關已於今年10月13日邀集空運快遞業者舉辦說明會。

關務署指出,自110年12月1日起併袋件數不得逾20件者,受影響之整體空運快遞貨物(含電商快遞貨物)約占13%,單就電商快遞貨物而論則約占40%;另自111年2月1日起併袋件數不得逾10件者,受影響之整體空運快遞貨物約占26%,單就電商快遞貨物而論則約占60%。

為降低對通關秩序之衝擊,海關給予業者合理調整因應期間,以利業者事先因應準備。關務署強調,空運進口快遞貨物數量龐大,數件分號貨物併成一袋通關,易造成X光影像重疊雜亂,判讀不易。以第一階段公告10國進口空運快遞貨物為例,108年至110年9月查獲夾藏毒品案件達60件,占東南亞全部國家約八成。

為避免不肖人士從事違法夾藏,海關認為有取消空運進口快遞貨物併袋通關必要性,我國報關業者應儘速配合政策調整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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