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阿強(化名)於2018年與越南籍女子共結連理,豈料,快樂不過2年,妻子在一次出門上班後就再也沒回家,前往妻子的公司也遍尋不著,阿強苦守空房1年半的時間,於日前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結,准許阿強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強主張於2018年6月與越南籍妻子結婚,同年10月前往結婚登記,兩人定居於新北市,沒想到才開心度過2年婚姻生活,妻子在2020年2月某日出門上班,就再也沒回來過,跑去妻子公司也沒找到人,就這樣過了一年半,他沒辦法繼續等下去,遂向法院訴請離婚。

阿強的哥哥證稱,他與弟弟、弟媳同住屋簷,弟媳消失該日一如往常地出門上班,無任何異樣,並說,「我不知道他離家的原因,離家後沒有給任何消息,也沒有打電話回家。」

新北地院審理時,阿強的妻子並未到庭,也無提出書狀說明,法官認為,阿強與妻子已分居1年以上,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且女方先行選擇離家居住並拒絕聯繫,而男方亦無繼續經營關係的念頭,判准兩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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