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賴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認識14歲少女,以贈送虛擬寶物為誘因,讓少女自拍裸傳送,豈料賴男照片到手卻翻臉不給虛寶,還將照片傳給他人「鑑定」真實性,反遭到檢舉。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其1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名水電工賴姓男學徒於2019年間透過手機遊戲「極速領域」結識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於2020年2月以臉書帳號聯絡對方,向少女表示,只要傳送自拍的裸照,就送她遊戲的虛擬寶物,少女誤信後,傻傻拍下上身裸露與穿著胸罩的照片給賴男。

豈料,賴男欣賞完照片後,卻未依約定贈送虛寶給少女,甚至要求要與少女視訊,還在臉書找上少女的同學A,將少女自拍的清涼照傳送給A,要求A替他鑑定是否為少女本人,遭到A向警方檢舉,全案才首次曝光。

彰化地院審理時,賴男坦承犯行,辯稱不知情少女未成年。法官認定,賴男為大學畢業生,應具有正常智識,但卻在明知少女為學生的情況下,提出拍清涼照就贈送虛寶的要求,顯見僅為滿足個人私慾,而引誘未滿14歲少女製造猥褻電子訊號,考量其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也已刪除照片,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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