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高樹鄉「挖眼案」震驚社會,事過1個多月後,潘姓女被害人已返家休養,而屏東縣議會3日質詢時,有議員詢問關於被害者向加害人求償的成功率,對此,社會處坦承,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加害人屬經濟弱勢,潘姓被害人要求償理賠金,有一定難度。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曾議雄及黃明賢等人3日在議會中,先後針對「挖眼案」質詢相關議題,除詢問社會安全網的補強措施外,也擔心潘姓女被害人向楊姓加害人的求償問題,議員說,以目前所見的社會案件來看,多數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患者,因其家庭無法長期擔負治療費用,而遭放棄淪為社會不定時炸彈,因此很擔心潘姓女被害人會因加害人家境問題,會有索賠困難。
對此,社會處坦承,以楊姓加害人屬經濟弱勢,其家庭經濟也不好,所以潘姓女被害人恐怕會要不到賠償金。
但社會處強調,在「挖眼案」後,縣府已結合社政、衛政及警政等各單位強化社會安全網的運作,避免類似案件發生,而縣內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約有5000餘人,多數能正常生活及工作,需列管追蹤的僅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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