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網路家庭公司及璟䅞企業2016年3月在 PChome Online 24h購物平台銷售案關商品,商品原為台灣製,2019年1月改為中國製迄今,但商品廣告在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間,仍宣稱「產地:台灣」及台灣製造,因商品的製造地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之參考因素,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商品相關內容倘有變更,應同時檢視修正廣告內容,並確保與事實一致,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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