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許姓男子,與兩名女大生在餐酒館喝完酒後,又到房間內續攤玩真心話大冒險,卻趁著其中一女上廁所時,進入廁所硬上,接著又闖入另一女房間強行性侵,事後他曾對女方表示很後悔,但法院開庭時卻一概否認犯案,法院認為許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等3罪判他5年。
根據判決書記載,許姓男子於民國108 年6 月19日,與A、B兩女一同在外用餐,餐畢再前往一家餐館飲酒,直到凌晨還覺得喝不夠,於是3 人又買酒返回B女住處續攤。
三人在房間內大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先是朝B女強吻,又見A女進入廁所未出,於是強行進入,徒手強壓A女之手至牆壁,且不顧女方反抗,強力拉開A女之內衣,撫摸胸部猥褻,隨後進行性侵。
許男逞完獸慾後,又到B女租屋處敲門要進入,但遭到拒絕,許男卻是是推開房門侵入,將B女壓在牆親吻,接著將B女抱到床上,以手撫摸並親吻胸部想要硬上,剛好這時B女有人打電話來,許男才放棄離開。
事發後A女向友人泣訴遭到性侵,許男事後曾立刻傳訊A女問「回家了嗎」,但A女友人立刻用其手機回「你是在強姦人」、「2個女生你也下手?」「我可以幹了你說聲抱歉嗎?」但許男僅說「我真的很懊悔」、「我知道我做了很嚴重的事」。「我也向自己保證以後不會在做出這樣的事」、「因為這件事情我父親已 經叫我主動去派出所投案。」
法官審酌許男為逞一己私欲,竟乘兩女不及抗拒之際,先對其一女性騷擾,接著又為滿足性慾,先後對兩人強制性交、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行為,侵害女 子之性自主決定權,並使兩女心理受創甚鉅,各判他3月、3年6月及2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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