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買杯飲料貪圖方便,紅線違規停車,就算沒有警察捉包開單告發,但如果不小心因此導致車禍,造成其他人的車輛或身體受損害,不僅可能吃上過失傷害等官司,還恐因此負民事賠償責任,且賠償金額是一杯飲料錢的數萬倍以上,一時投機取巧的行為將造成嚴重後果。
許多人可能疑惑,是違停車輛犯規在先,其他車輛為閃避違停才發生擦撞,為什麼還要負擔賠償責任?律師余淑杏說明,這是因為法律上極度重視駕駛人的注意義務,不論其他車輛違規與否,駕駛人都應隨時保持警覺且有良好的應變能力,即使他車違停在先,但駕駛人閃避時也未注意車前狀況,所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車禍責任判定的原因之一。
律師余淑杏表示,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駕駛人需注意的範圍主要包括,前後車、鄰車的行駛間距及前方道路的一切狀況,如果遇到特殊狀況,需能做出應變措施以維安全,如減速、緊急煞車、閃避等。
律師解釋,如何判斷駕駛人事故當下有無注意車前狀況,則需經過車禍鑑定,從煞車距離、行駛速度、道路摩擦係數等因素綜合評估,才能得出專業鑑定結果,司法一般也會根據鑑定結果來認定駕駛人有無注意上的疏失。
律師余淑杏表示,車禍案件的處理費時費力,有時結局也令人心碎,法律如此強調駕駛的注意義務,並非藉此平衡或合理化他人的違規行為,而是希望無論何種情況下,永遠要以避免危害為第一考量。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