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自動搬遷期限至9月28日,新北市地政局16日針對一區內明顯延宕搬遷的違法建物進行勸離拆除,強調市府對於重劃案的魄力與決心;而第二區補償金發價等行政作業亦如火如荼持續進行,當天也同步進行拆除工程作業。
地政局表示,16日拆除的物件,是新北大道一處明顯延宕拆遷的違法建物,當天經溝通後,市府人員取得搬遷戶同意並將屋內清空,交由市府立即拆除。
地政局指出,一區自去年9月公告開始,給區內民眾為期一年的自動搬遷期限,至今年9月28日,逾期除了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外,對於指標性違章建築、有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的建物,將進入強制拆除前置作業,期間會先進行溝通勸離拆除,若影響工程進行,仍接續啟動強拆。
另外,二區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發價作業也持續進行,通知發放比例也已逾9成以上,搬遷期限至12月31日,因此16日當天也同步進行二區地上物的拆除工程,希望全區的拆遷作業能夠如期在年底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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