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經新聞報導,阿里巴巴、騰訊等大陸互聯網巨頭近年來利用旗下服務收集的大量個資賺取巨額利潤,也因此引來不少批評。重慶前市長黃奇帆此前曾強調,國家應該擁有數據的管轄權和交易權,而非由互聯網公司引領數據經濟。

黃奇帆10月底在上海舉辦的年度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擁有大量用戶個資的平台應將透過這些數據取得的收益的20%至30%回饋給整個社會,包括產生數據的個人,而不僅僅是特定的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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