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非列管有害事業廢棄物遞送聯單之多元申報管道,環保署24日預告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十七條規定,將新增以網路傳輸方式填具電子化遞送聯單申報方式。
環保署表示,現行非屬網路申報列管事業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遞送,採紙本六聯單方式運作,每年紙本遞送聯單數量龐大,事業須依規定將清除及處理情形聯單遞送給相關單位,耗費大量紙張、遞送時間及保存空間。本次預告修正草案新增電子化遞送聯單及相關作業規定,不僅可縮短遞送時間,業者可電子化保存及檢視有害事業廢棄物遞送聯單,達到節能減紙之功效,主管機關亦可線上查詢電子聯單資訊,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