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黃姓男子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名未成年少女,雙方透過網路聊天、視訊交往1年多後,黃男在準備入伍之前,與未曾見面的少女相約在台北見面,沒想到2人在KTV歡唱後,少女獻出初夜,於包廂裡發生性關係,黃男事後傳訊息關心女友身體狀況,卻意外被少女的母親發現,因此對黃男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考量黃男認罪、少女也替他求情,檢察官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但黃男需繳納2萬元給國庫。
據了解,黃男在2018年間,因玩線上遊戲認識家住北部的13歲少女,網戀一年多之後,高中畢業的黃男即將去當兵,待役期間找了一份工作打工,雙方因此約在2020年7月底見面。
見面當天,黃男騎車從桃園北上,和少女一同前往台北市南京東路一家KTV歡唱,並在包廂裡發生性關係,事後黃男因擔心少女身體狀況,傳訊息關心她有沒有好一點,沒想到這個訊息被少女母親看見,兩人發生關係的事因此曝光,黃男因此被少女的媽媽一狀告上法院。
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表示是兩情相悅,並未違背少女的意願,強行與她發生關係。少女則表示,2人發生性關係是事先約定好的,並替黃男求情。
黃男事後被控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檢署偵查時,他坦承犯行,少女也替黃男求情,但北檢考量少女獻身時還差半年才滿16歲,遂依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嫌,予以黃男緩起訴處分,但需繳交2萬元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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