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32歲吳姓男子懷疑29歲謝姓妻子外遇,11月30日下午在桃園區家中發生激烈爭吵,吳一氣之下打昏妻子、摀住妻子嘴鼻,使其窒息死亡,並將妻子屍體對折後放入塑膠桶封存。吳男1日早上8時許向警方坦承殺人,檢方認涉嫌重大聲押,桃園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
法院認為,吳男並未坦承故意殺人,而是說與妻子互相爭吵後,失手致妻子死亡,並非預謀或蓄意殺人。但是根據資料、死者父親證述、對話內容,認吳男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
另吳男殺人後,對他人隱瞞,又把妻子屍體對折放入塑膠桶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有必要性,裁定應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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