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大陸企業必須披露其是否由政府實體擁有或控制,並提供審計檢查證據。這項新的規定可能會導致為數高達200家大陸企業被踢出美國證券交易所,並降低一些大陸企業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路透》報導,新的規定是依據美國國會2020年12月通過的一項法律而來,該項法律確保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特別是中國公司─遵守美國的規定。
報導說,與許多國家不同的是,中國一直都不允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會計機構-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對大陸的其審計公司進行檢查,而這些審計公司負責對在美上市中國公司的帳目進行認證。而中國政府之所以不願讓海外監管機構檢查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據稱是出於「國家安全」考量。
美國監管機構擔心缺乏監管將使美國投資者面臨風險,而最終敲定的規則將讓投資者能輕易識別其哪些審計公司是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無法完全檢查的外國上市公司。
證交所官員表示,新的規則規定外國企業股票發行人必須披露外國政府在這些實體中的持股水準,同時也要求使用可變利益實體(VIE)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要加強資訊披露。雖然這種可變利益實體結構使某些行業的中國公司可以規避國內有關海外上市的規定,但美國監管機構擔心,這種結構同時也給投資者帶來風險,可能會掩蓋有關它們最終所有權的資訊。
報導說,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將有15天的時間對證交會要求它們加強披露的規定提出異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3年期限,可以命令不遵守規則的公司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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