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者,自2022年1月1日起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輔導期限為2022年12月底,2023年起未開發票將裁罰。為有效區別,財政部也會發輔導貼紙辨別各機台。
依照統一發票辦法規定,若是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營業人使用的自動販賣機為2022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則開立發票輔導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換言之,2023年起就要開發票,否則將受罰。
另外以自動機台收取停車費者,開立發票輔導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同樣也是2023年起必須開發票。
至於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者),輔導期限為2027年12月底,等於2028年起才需要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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