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並將「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加給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受扶養眷屬範圍,最多可另外加給2成給付,合計原本6成給付,可達投保薪資8成給付,據預估,此次修法後1年約有4萬餘人、26萬件給付受益,每年約多給付18億元。
受到國人不婚不生影響,導致可以領取加給失業給付、職訓生活津貼對象減少,為配合整體婚育觀念及扶養型態改變,就業保險法修法增列「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為受扶養眷屬範圍,待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後,可強化失業勞工家庭經濟生活保障。
勞動部勞保局普通給付組組長劉秀玲說,依去年資料預估,此次修法後,每年給付金額約有4萬餘人、26萬件受益,約占去年失業給付及職訓生活津貼合計的53萬餘件一半,但預估不會影響就業保險的財務穩定。
劉秀玲表示,若未來勞工要以「無工作收入」申請加給失業給付,應提出相關證明,勞保局也會比對投保紀錄、財稅資料等,若蓄意偽造可依就業保險法處給付2倍罰鍰,甚至不排除移送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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