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即將在12月18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至下午4點,此次共有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四大案。投票權人在投票當天可別忘記攜帶「投票三寶」,也就是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並配合選務防疫措施,先做好決定後再進入投票所領票、圈票及投票。
至於當天的投票流程為何?中選會日前也公布一張圖,讓大家快速掌握:
1.投票所外設置簡易檢疫站,備置耳(額)溫槍量測投票權人體溫,並設置含酒精之乾洗手液或酒精提供民眾使用。請投票權人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投票。
2.確認身分
3.領取公投票
4.進入圈票處
5.將四張公投票投入票匭
6.完成投票,請往出口方向離開投票所
另外,中選會表示,公民投票法於投票日當天並無禁止宣傳之規定,但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按其情節輕重,仍可能違反刑法第142條、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之規定;至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依公民投票法第42條規定,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同時,民眾如於投開票所內,有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或是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則依公民投票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依公投法第43條規定,係處行為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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