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3歲姜姓實習醫師,27日深夜22時許走進台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氣急敗壞的說心愛的腳踏車被偷了,他向員警表示,自己最後一次騎乘腳踏車是一星期前回台北時,並說自己每次都停在固定的地方,員警調閱停車場監視器也確認姜男說法,於是依規定受理報案,事後姜男接獲友人來電,這才驚覺記錯自己的「最後一次」,原來是一場烏龍竊案!
經警方了解,姜男家住台北,目前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實習,平時在臺中都以知名廠牌的腳踏車代步,每次都會將腳踏車停在停車場的固定位置,27日傍晚需要使用腳踏車時,在熟悉的角落赫然驚覺愛車不見了,請友人幫忙尋找,但找遍整個停車場都遍尋不著,因此篤定是被偷走了,立馬前往派出所請員警協助。
經員警協助調閱監視器,確認在姜男印象中最後使用腳踏車的時間確實有騎進校園停車場,沒想到姜男完成報案才剛走出派出所,就接到友人來電告知「我看到你的腳踏車耶!」他才猛然想起原來印象中的「最後一次」,其實還有兩次的騎乘,才會把車停放在其他地方,對於自己的記憶斷片而麻煩忙碌的警察感到非常不好意思,頻頻致歉,送了一袋飲料及麵包前往派出所表達歉意。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呼籲,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位置,而導致事後找不到愛車,建議民眾可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用手機拍照,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盡可能將車輛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以免遭受宵小覬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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