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報考陸經紀人並擁護陸憲法可執業 國台辦盼民進黨政府勿阻撓

大陸日前要求從事演出經紀的人員明年3月起必須通過資格認證考試,並需擁護大陸憲法、且有良好政治素質,才能在大陸執業。這種嚴格的資格考證是否不利於大陸希望台灣相關專業青年赴大陸就業的美意?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既然台灣民眾赴大陸發展就要遵守大陸的法律,希望民進黨當局不要藉口搞政治操弄,刁難赴大陸發展的台灣民眾。

為加強文化娛樂行業規範,大陸文旅部24日發布《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必須通過資格考試,且擁護大陸憲法,才能在大陸從事相關工作,本法對於港澳台民眾也適用。

馬曉光對此表示,首先,大陸依法治國,依照專業執業資格上崗就業也是海峽兩岸通行規定,無論在哪裡都不允許無證上崗,這是確保行業規範的基本前提。

馬曉光表示,其次,他做了一些瞭解。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自2006年開始實施,在大陸從業的台灣同胞可以自願報考,與大陸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這項政策體現了大陸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真誠意願。

馬曉光指出,新修訂《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目的在於加強經紀人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演出經紀行為。職業資格認定考試的大門依然向台灣同胞敞開,歡迎符合報考條件的台灣同胞參加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考試。

馬曉光質疑,「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來大陸發展為什麼不遵守大陸的法律?如果民進黨當局要以此為藉口搞政治操弄,去刁難這些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同胞,那責任完全在他們。」

本報記者追問,「本法對港澳民眾沒有問題,因為港澳已經回歸大陸,實施一國兩制;但是對台灣民眾來說,現在兩岸各自都有憲法,如果台灣民眾因為擁護大陸憲法而被民進黨當局找麻煩的話,對當事人來說將造成困擾,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馬曉光強調,大陸憲法和台灣有關規定都主張一個中國,有什麼衝突?對於兩岸之間的政治分歧,完全可以求同存異,進而達到求同化異。問題的關鍵就是民進黨當局不要做出為難台灣藝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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