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子鴿」前員警酈俊睿因在臉書PO文,影射曾經攔檢時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兒子,因此遭記申誡,酈被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警方未舉證他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非行,裁定不罰。可抗告。

士林分局移送指出,酈俊睿在去年9月4日晚上於粉絲專頁「條子鴿」張貼並公開散布內容「......那年,我剛從國道調京城,上面三天兩頭逼績效......駕駛是位年輕男子,我請他出示證件,他只淡淡回一句『你知道我爸是誰嗎?』然後,雙手抱胸,直視前方,不再說話。」

臉書內容指「他突然衝著我大吼,『莫名其妙,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爸是誰?』......。沒多久,副分局長直接來電,劈頭就問,『你剛才是不是攔下一部賓士?開他闖紅燈罰單?』......副分局長怪叫一聲,『你不知道他爸是行政院長啊?你還開他罰單?』

「隔午,二支申誡靜靜躺在我辦公室,理由四個字,『態度不佳』......而我,則還在一旁懷念那二支申誡,不知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是否收到我深深地思念。」等訊息之貼文,士林分局認為酈俊睿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移送法院裁罰。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移送意旨認酈未曾因「態度不佳」之事由遭服務機關懲處,與訊息所載內容不符,但社維法規定的散佈謠言,是保障社會公共秩序而非個人名譽。

北院認為,酈俊睿雖有影射前行政院院長謝長廷與其子濫用特權施壓致其受懲處等情,可能造成他人對前行政院院長謝長廷之負面評價,然此負面評價是否會轉化成畏懼、恐慌等負面心理進而影響公共安寧,誠屬有疑。

法官指出,縱認訊息內容與實情有所出入,然士林分局未能就系爭訊息有何造成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等負面心理及其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等情形具體舉證說明,自不得認為他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非行,因此裁定不罰。

#條子鴿 #謝長廷 #謝長廷兒子 #濫用特權 #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