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很多人改用網購的方式購買食品,行政院消保處在去年9月至10月初,在網路購樣25件市售果乾與果醬,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驗驗證中心進行防腐劑及甜味劑檢驗,檢驗結果25件全部合格,但也發現有8件不合格,甚至還有2件標示「天然」的產品卻產品為人工製品,涉嫌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標示,已移請地方政府衛生機關依法處理,最高可依食安法處400萬元罰鍰。
行政院消保處網購25件果乾與果醬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品質檢驗部分25件樣品之防腐劑及甜味劑均未檢出,標示查核部分則有25件樣品包裝標示有8件不合格,其中營養標示合格有6件、有效日期未標示有2件、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資訊標示不完整則有1件。
消保處指出,其中有2件宣稱「天然」,但產品卻為人工製作,不符合「天然」定義;消保處提及,未依規定標示者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命其限期改正;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標示者則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命其限期改正。
消保處簡任消費者保護官王德明說,詢問食藥署指出,「天然」意謂未添加其他原料,但果醬製作過程中勢必會添加如糖等其他材料,也有經過加工,因此不能宣稱為「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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