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10日舉行記者會,提出「減輕司法負擔暨提升司法品質」草案,希望透過檢察官處理機能的活化、法官非必要審理程序的簡化、認罪協商規範的調節、法官助理工作的明確化與委外轉譯制度的擴大適用,藉此適度減輕司法負擔、提升更好的司法品質。
司改會表示,1999年首次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提議減輕處理案件負擔,直到2017年結束的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仍持續研議如何建立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檢討裁判書簡化並落實金字塔訴訟程序等,但歷經20餘年的討論,台灣司法負擔依然沈重。
也因此,司改會建議簡化法院審理之中不必要的冗長繁瑣程序,修改《刑事訴訟法》在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同意之下,透過於審判期日提供證據清單的方式,事前以書面表示意見,即可節省大量提示及宣讀的時間耗費,讓審判活動更聚焦。
另促進刑事訴訟簡式及簡易判決效率,節省無爭議判決書寫作時間,改為由書記官將主文、犯罪事實要旨及處罰條文記載於宣示判決筆錄並告以提起上訴曉示以代判決書及準用簡式判決,加快無爭議案件的司法審理程序。
此外,司改會指出,法官助理長期支持司法體系的健全運作,實質協助法官辦理案件,建議修法要求法官指示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類者,應提供裁判要旨及得心證理由,法官助理也同時紀錄該理由,並以可供第三方檢驗方式紀錄裁判書類編修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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