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二項條文的修正要先預告,再送行政院與立法院修法,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希望爭取2022年底完成修正,公告門檻降低因為有一年緩衝,所以最快2023年底上路。

這次修正證交法兩大重點,一是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的門檻由現行10%調降到5%,公布後一年施行。

金管會強調,證交法43之1條的立法意旨是使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讓投資人及主管機關能知悉公司股權大量變動的由來與趨向,進而瞭解公司經營權及股價可能產生的變化,同時參考美國、日本等多數國家都以5%為大量持股申報門檻,台灣也自2020年第一季起,上市櫃公司財報已要求揭露持股逾5%的股東資訊,評估影響並不大。

據證期局統計,2021年10%以上持股申報件數是557件,2020是565件,即超過10%就申報,之後變動1%都要申報,未來降到5%,公告筆數會增加,現行是用紙本申報,且要在重訊公告,之後會有配套措施,即可用電子申報及公告

蔡麗玲表示,2020年12月底,上市櫃與興櫃公司,持股5%以上但低於10%的股東,共有3266人次,持有1390家公司的股票,等於平均一家公司多出2位申報人數,影響性可接受,且據了解這些股東應不會因為要被申報,就降低持股,在財報揭露時並沒有此現象。因此決定調降公告門檻,未來在公司治理上會更有效,且對投資人來說會更透明。

二是提高證券商、證券服務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罰鍰上限,由現行480萬拉高到600萬元,即券商等未完善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違反有關財業務或管理規定,對自身或客戶恐導致重大損失或影響市場秩序及公平性,所以要拉高罰鍰,以強化證券業的遵法性、更審慎,適用對象即包括券商、證金公司、證券輔助人、證券商公會、證交所、櫃買中心都受此影響。

蔡麗玲表示,之前投信投顧法也已拉高罰鍰,從300萬元拉高到1500萬元,就是維持各業最高罰鍰是最低罰鍰的25倍,券商最低罰鍰是24萬元,最高是600萬元,投信顧則是最低60萬元,最高1500萬元。

這項修正條文將預告60天,若沒有很多意見,金管會後續會送行政院審查,再送立法院修法,希望爭取今年底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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