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基金 准募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指數股票型「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2億元。「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一銀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以追蹤「台灣指數公司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的績效表現,做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目標。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的總金額,應逾基金淨價的90%。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指數股票型「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2億元。「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一銀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以追蹤「台灣指數公司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的績效表現,做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目標。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的總金額,應逾基金淨價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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