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懲戒法院判決撤職的彭日發等6名退輔會官員,任職榮民之家輔導員工作期間,收受葬儀社負責人的賄賂,放任廠商省略簡化或沿用殯葬項目,最高法院斥責6人收賄讓近50場公祭出現殯葬規格或需用人力省略或簡化,分別判刑1年2月到2年8月不等徒刑定讞。
前花蓮榮民之家輔導室主任彭日發被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輔導員黃僑生及王正明判刑2年,緩刑5年;郭佳雄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程建中判刑1年6月,緩刑4年;施建武判刑2年8月。
花蓮榮家在2008年辦理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招標事宜,禮儀社得標後,承包廠商為能於日後辦理榮民殯葬事務時,給予方便,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潤,以金錢行賄承辦單位,並答應只要是榮民治喪相當級數以上之案件,每次均可獲得回扣。
其中王正明被抓包有兩場公祭「靈車車頭未飾鮮花」,違反標案合約的靈車規格;施建武承辦的7場儀式,出現樂隊人數不足合約規定的10人,或抬棺工人不到5人的狀況,經調查發現都是收錢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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