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近日修正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將於今年2月1日上路,台北市環保局今指出,已完成857家業者納管,必須配合裝設空汙防制設施並落實設備維護保養,違者最重可處2000萬以下罰鍰,目前北市列管餐飲業已完成清查,裝設防制設備比例達96%。

隨著環保意識抬頭,除餐點的精緻與美味,民眾越來越重視用餐環境,若烹調過程中排放油煙未妥善收集處理,恐破壞用餐心情,環保局現已盤點轄內燒烤店、牛排餐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飲業全面納管,共計列管857家業者。

環保局提醒,被列管的業者應在期限內設置集氣系統及油煙處理設備,並定期落實設備維護保養,紀錄至少保存2年。若未履行相關規定,未開立統一發票的店家,可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有開統一發票的店家罰則更重,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另為加強宣導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規範,環保局表示,管理辦法施行時的緩衝期間,會辦理5次法規說明會,並將相關內容納入新版「餐飲業汙染防制技術宣導手冊」,提供業者設置防制設備之參考依據。目前北市列管餐飲業者已全數清查,空汙防制設備裝設率已達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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