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件超過的事
我是個完全不會畫畫的人,對我畫畫的朋友們充滿正能量崇敬,對作家朋友兼能畫的則充滿負能量嫉妒—— 老天不公平,怎麼能賦予一個人兩種重大天賦。
走路的時候,文學的眼睛看見山的磅礡、雲的飄渺,看見荷葉上紅蜻蜓的翅膀透明、草地裡金龜子的驚紅駭綠、貓兒躍上窗口眼睛圓睜的閃電一瞬,我著迷地拍下,回家就畫。
可是我的畫,就是沖澡時混在蓮蓬水聲裡唱的口齒不清的歌、微醺時跟狗在陽台上牽爪亂跳的舞,不是為了給人觀賞的。
我又是個科技迷。好友童子賢知道我愛玩新科技,送我一個「玩具」—— IPad Pro。把玩的時候偶然撞見了Procreate 這個繪畫軟體,好玩啊,玩玩看,沒想到一玩就沈迷了。清晨三點不知為何突然醒來時,抓起床頭的平板就開始畫,畫到雞叫了,天亮了,兩眼發直了,手臂抬不起來了,才不得不放下。
在「玩」的過程裡,一直鼓勵我、幫助我的,是王貞懿和黃珈琳。他們使得對畫畫一向「自卑」的我,認識到一件事:蓮蓬頭下的隨興唱歌、陽台上牽狗的微醺亂舞,本來就是生活。
生活,不就是藝術的核心嗎?
「做一件超過的事」,是我六十歲時期許自己的功課,每年至少要做一件可能超過自己能力或耐力或心力的事。六十歲那年去擔任文化部長,負重任勞,是一個不容易的決定。六十五歲再攀北大武山,是那一年的立志。七十歲,電繪配文章,也是在磨感覺、練膽量,和我恐懼蛇卻要求自己去深深注視蛇、害怕海卻去海裡浮潛、划海上立槳一樣,都是在沉思自己的極限。
做一件「超過」的事,通常也是獨處時與自己深度對話,才能完成。
(本文摘自《走路─獨處的實踐》/時報文化出版)
【內容簡介】龍應台首部圖文創作,18幅親手電腦繪圖 、40則自然思索。
走一條沒走過的路 做一件沒做過的事
走路,就不會是觥籌交錯的時候。
走路,就不會是把心分給他人的時候。
走路,就不會是掛在網上、陷入其中的時候。
即便是熙攘擁擠的市集,只要是走路,也是我帶著「自己」在熱的喧鬧中以冷靜聽、靜觀、靜思,更何況是行走山中野路,明月照亮青苔,溪水攪動碎星。
只要走路,就一定是我的身體和我的「自己」單獨有約。
新的一年,無論如何忙碌,每天走路,而且走路時,全神貫注,心無罣礙:
1.走一條沒走過的路
2.去菜市場,跟十個人說話
3.去墳場走走
4.在路邊一棵樹下,坐著
5.找到沒有光的地方
6.了解一種作物
7.走進一方田
8.跟著水聲走
9.了解一個動物
10.了解一株樹
11.踏入一片空曠田野
12.認識一個從前不認識的人
13.去一個沒去過的村
14.跟一條溪流,往上游走,往下游走
15.問一個以前沒想過的問題
16.親手寫封信,走到郵局寄出
17.發現一件驚奇的事
18.進入一片森林
19.窗口有一隻貓,凝視
20.斷網,坐在黑暗裡,看
【作者簡介】龍應台
作家。2012-14年為台灣首任文化部長。2015年為香港大學「孔梁巧玲傑出人文學者」。2017年移居台灣屏東潮州鎮,開始鄉居,行走於鳳梨田、香蕉園、大山大海之間,與果農、漁民、獵人、原住民為伍。2021年開始在太平洋畔、台東都蘭山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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