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匯款後欲聯繫看屋,陳嫌卻以各種藉口推諉,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租客匯款後欲聯繫看屋,陳嫌卻以各種藉口推諉,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台中市某知名租屋網,張貼全新裝潢、租金略低於一般租屋行情,吸引不少租客詢問,房東要求租客「加LINE」聯繫,隨後再以物件搶手請租客匯款押金,租客匯款後欲聯繫看屋,房東卻以各種藉口推諉,經被害人報警,刑警大隊偵七隊查獲嫌犯陳姓男子,初查約12名被害人遭騙,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七隊指出,35歲陳嫌透過人頭資料刊登租屋物件,再利用華麗的物件照片,吸引租客,並要求租客加LINE聯繫,隨後再以物件搶手請租客匯款押金,嗣租客匯款後欲聯繫看屋,房東卻以各種藉口推諉,最後退出LINE群組或封鎖,被害人求助無門才驚覺被騙報警。

「您好,我是房東林小姐,現在這間物件很搶手,已有一組租客想先付押金讓我安排他們優先看屋;但我比較喜歡你們這組,如果你願意先付一個月押金,我就幫你保留物件…」;警方指出,陳嫌利用上述手法,誘騙被害人租屋,卻真詐財約1萬5000元至2萬5000元不等。

警方調查發現,該知名租屋網之註冊號碼皆為人頭電話,經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實施偵查蒐證,交叉比對發訊位置,掌握相關涉案事實後,日前查緝陳嫌到案,查扣作案手機、數十張電話卡、WIFI路由器、行動網卡等贓證物。

刑警大隊長林明佐表示,分析過往案例,詐騙集團經常利用各種重要時節,設計詐騙陷阱,尤其年節過後,開學將至,許多學生開始上網尋找開學後的租屋物件,詐騙集團趁機將觸角伸入租房物件,讓民眾容易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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