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09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數達3000人,更超過日本,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與23名藍委,提出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明定交通安全國策,引進國會監督機制,並建立行政院交通安全會報制度等,參考日本等立法例盼進行系統性改革。

草案中指出,根據統計,109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3000人,受傷48萬2333人,社會經濟損失估計達新台幣5000億元,顯見交通安全問題對民眾產生極大的危害。

草案中提及,較聯合國揭示「2030 年讓全球因為交通事故而傷亡的人數減少一半」及「2050年零死亡」目標,與先進國家道安情形,有很大改善空間,顯見我國道安改革為極重要且急迫的課題,亟需加以改善,政府應參酌發達國家之交通安全改革經驗,建立交通改革基本法制。

葉毓蘭表示,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參與國際經驗,為改善我國交通安全問題,應訂立交通安全基本法,健全交通安全體制、提高交通安全政策層級、明訂國家與地方交通安全政策、設置行政院交通安全會報與地方交通安全會報。

葉毓蘭指出,政府應訂中央與地方交通安全基本計畫、交通安全實施計畫,並積極就交通3E政策,對交通教育(Education) 、交通工程(Engineering) 及交通執法(Enforcement) 提出政策方向與改革措施,納入學者專家與民間團體參與機制,定期檢討相關規定,以全面落實我國之交通安全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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