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2018年時曾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並設定薪資門檻,包括產業人力須高於4萬1393元,但依行政院報告提及,未來產業類移工只要在台滿6年、經常性薪資達3.3萬元,並擁有技術條件就可以再續留台灣工作,勞動部說明,新經濟移民法的薪資門檻包括經常性薪資(月薪)及非經常性薪資(獎金、加班費),若以最近一次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合計可達4萬2065元。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共有66萬9992名移工在台灣工作,包括44萬3104名產業移工(如製造業、營造業、農業等)及22萬6888名社福移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等),而符合6年標準的則分別有產業類移工12.2萬人、社福類8.4萬人,合計共20.6萬人。
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說明,新經濟移民法的薪資門檻為4萬1393元,但為包括經常性薪資及非經常性薪資,而此次「移工久用留才方案」以2020年職類別薪資調查中階技術人士平均的經常性薪資加計就業安定費得出經常性薪資3萬3000元,但若合計當年的非經常性薪資約9065元,合計達4萬2065元,高於新經濟移民法4萬13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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